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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屬間、親子間的借貸普遍發生在我們的生活中,最常見的不外乎是小孩要買房先跟父母借頭期款,之後再分期償還,少了跟銀行借的利息,也少了不少壓力。但這種情形卻有可能被國稅局認定是親子間的贈與而被課贈與稅。

此時必須提出證據,證明父母與小孩之間確實是借貸契約,然借據太容易造假,國稅局一般不接受,但若是經公證過的借貸契約就會是您最好的證明。

借錢給小孩要寫借據? 國稅局告訴你該如何避嫌

 
新聞出處:好房網News
記者簡蕭羽濤/整理報導
近期台北市長柯文哲父母傳出被「民眾檢舉」,質疑柯爸曾出資1000萬元幫柯文哲夫婦買房,有逃漏贈與稅的嫌疑,遭到國稅局查稅,國稅局甚至要求柯爸提出當初的借據,證明是「借貸」而非「贈與」。對此,國稅局表示,並未強制要求出具借據,因為能否佐證「具體償還」才是關鍵。
父母幫小孩買房時,應注意每年的贈與免稅額度,以免被國稅局追討贈與稅。(好房資料中心)
 
台灣不動產稅目繁多,許多納稅人為此煩惱不已。(好房資料中心)
台北市長柯文哲4年前花2000萬購屋,其中1000萬是來自父親柯承發,遭到北區國稅局約談,要釐清是否有逃漏贈與稅。如果無法證明是「借貸」,可能將被追討78萬的贈與稅。而柯P父母在9日也帶上存摺到國稅局說明,並提供匯款、支付利息證明,但國稅局仍要他拿出當初的借據,讓柯媽不禁抱怨「借給孩子誰寫借據」。
柯媽的一席話,想必道出不少父母心中的困惑,擔心是否借錢給小孩買房沒有借據,就會被國稅局認定是贈與行為。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表示,「借據最不可信」,因為親子間假造借據太容易,最好還有其他事證可證明錢是父母借的,例如匯款、存摺或支付利息等證明。若能提出,就可被認定是借貸,反之,若資金流向呈現「有借無還」,就會被視為贈與
不過,現在房價高漲,不少人買房都要當「靠爸族」,可能沒有還款的能力,這時就必須靠「贈與」,而善用免稅額度就能合法節稅。中信房屋中彰投駐區經理楊乾意在《蘋果日報》表示,父母可運用每人每年有220萬贈與免稅額,一年加起來共440萬元,父母可先替小孩付頭期款買房,之後的貸款再運用每年的免稅額度,慢慢替小孩來還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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