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囑違反特留分當然有效!

特留份是法律上給予繼承人的最低限度的繼承比例

民法第1223條:繼承人之特留分,依左列各款之規定:

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1/2

父母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1/2

配偶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1/2

兄弟姊妹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1/3

祖父母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1/3

 

違反特留份的遺囑並不會因為違反特留分而失效,而是特留分受有侵害的繼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他的特留份。

有當事人會說,那我做這份遺囑不就沒用了,他還是會得到我的遺產我就是不想給他阿!

很抱歉,他既然是您的繼承人,他就有法律保障的特留份。

但這份遺囑還是有用並不會因為違反特留分而失效,而您寫了這份遺囑,還是可以就您大部分的遺產自由做分配,最好的情況是,繼承人間都沒有爭執,尊重您遺囑的意思,您遺囑就能完全實現。

如果您不做遺囑,繼承人就是按照法定的應繼分進行分配,就算他有不扶養或不孝的事實,都無法影響他繼承遺產的權利及多寡。

所以做遺囑當然有用,但前提是要做成有效的遺囑,建議找公證人完成公證遺囑。也可就自書遺囑或代筆遺囑做認證,不僅可表示其慎重,也可藉由公證人的專業替您把關遺囑的有效性。

做遺囑是您實現最後心願的最好方式,留有遺囑不在是忌諱而是智慧!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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